区长信箱
非北京籍幼升小
来信人:bj***82
时间:2025-07-31
想了解下丰台,纯非京籍幼儿上小学政策。现在孩子在大兴上幼儿园,孩子妈妈社保在丰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7-31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工单已收悉,教委回复如下:根据《丰台区202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规定:一、审核内容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丰台区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审核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三、审核程序(一)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申请,进行初审 审核申请人按照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请、初审。初审合格的,在2025年5月30日前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并填写信息。四、审核标准(二)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其租住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应提供自适龄儿童应当入学年份的前一年6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反映人自述其孩子未到入学年龄,请您持续关注丰台区入学政策,或拨打区教委电话63813947咨询。 2025年7月31日13时48分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办公电话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后如您有相关诉求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北京12345公众号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