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初中生转学事宜
来信人:bj***58
时间:2025-06-26
您好,想咨询一下,目前孩子所上初中为居住地所在片区内,下学期想转回户口所在地片区,应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6-26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工单已收悉,区教委回复如下: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市内转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实际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拟转入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教委协调解决。区内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和所在区教委核办。跨区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所在区教委核办,报市教委备案。对转入的学生,学校应当按其原就读年级安排插班。必要时可按其学业水平安排年级。第二十九条 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转学手续办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经沟通,学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均未发生变更,不符合转学条件,已告知您初中转学相关政策。如果后期满足转学条件,可适时关注“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网站,按要求申请转学,如有转学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办公电话63813945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年6月26日10时27分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办公电话与您联系。今后如您有相关诉求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北京12345公众号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