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非京籍新生儿上医保的问题
来信人:wa***38
时间:2024-04-26
基本情况:新生儿父母非京籍,为北京城镇职工,缴纳北京五险一金,有北京居住证,暂无北京工作居住证,新生儿2024年4月份出生。 咨询问题:新生儿怎么进行医保报销?可以上北京医保吗?如果2024年第三或者第四季度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下来的话怎么办理新生儿北京医保?期间的费用怎么报销? 麻烦您抽空回答一下,非常感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4-27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工单已收悉,医保局回复如下:1.关于新生儿参保条件: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第二条中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包括:“(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含在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以及下列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人员:1.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2.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初中往届生及22周岁以下的高中往届生;3.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4.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内地民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5.非本市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未成年子女;6.在京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7.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七)北京地区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中关村“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其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备案的人才工程入选专家,以及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 类)人才的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新生儿2024年4月份出生,如其父母2024年第三或者第四季度办理下来北京工作居住证,符合“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等条件可以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关于参保后如何享受医保待遇:该文件第九条 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户籍或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自取得户籍之日起90日内,由亲属持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新生儿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第十条 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3.关于费用报销:参照该文件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发生下列情况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到本人居住地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一)急诊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三)手工报销期间、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四)符合报销标准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五)符合外购规定的外购药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今后如您有相关诉求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北京12345公众号进行反馈。"